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法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共7章,包括总则、生态安全布局、生态保护修复、生态风险防控、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
这部法律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聚焦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主要矛盾、特殊问题、突出特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编 辑:王傲冰
审 核:贾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