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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曝光新闻通稿】汾阳公安交警曝光典型违法案例

2024-05-09 来源:汾阳交警大队


吕梁市汾阳公安交警严格按照上级交管部门要求,立足实际,狠抓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根据“五大曝光”行动要求,现将我市近期典型违法案例曝光如下:

案例一:2024年05月05日14时16分许,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三中队民辅警在西河路酒醉驾查处,例行检查无牌红色宗庆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现该驾驶人任某某出示不了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立即对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测试任某某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后查证证实,该驾驶人没有驾驶证,在2022年08月09日已被交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查获一次,故该驾驶人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定,依法将该驾驶人进行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2024年5月5日16时34分许,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一中队安排民警在芦北线5 公里100 米时酒醉驾查处,例行检查一辆无牌红色二轮摩托车,发现该驾驶人李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随即对李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测试李某酒精含量为:61mg/100ml。该驾驶人李某某于2022年2月9 日在孝义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一次,所以该驾驶人李某属于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定,依法将该驾驶人进行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三:2024年05月01日17时30分许,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泉中队民辅警在辖区汾孝大道酒醉驾查处,例行检查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现该车驾驶人张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现场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测试酒精含量结果为:108mg/100ml,随即带张某到汾阳市人民医院进行抽血,2024年05月02日,经委托山西省平遥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的血样中检出酒精成分,其含量结果为:106.45mg/100ml。张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文字:张兴亮

编辑:杨明

审核: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