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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专场招聘会 “她力量”备受关爱

2023-03-09 来源:山西晚报


  日前,记者探访了在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举办的一场女性专场招聘会,发现有82家用人单位携2000余个就业岗位,向女性求职者发出“邀请函”。当日,初步达成就业意向610人次。
  随着经济回暖,春招季招聘求职呈现两旺态势,女性职场的“她力量”日益彰显。如今的职场,对于女性有着怎样的期待?女性在职场上有哪些困惑?如何更好地推动职场性别平等,使更多女性在职场上“发光”……“三八”妇女节前夕,山西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梳理。
  职业素养是关键
  3月4日上午10时许,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已经热闹起来。众多女性求职者在展位前,和用人单位进行交谈。她们精神饱满、准备充分,对这场招聘会抱有很大热情。
  本次招聘会现场提供的就业岗位不仅涉及医疗、工程、金融、IT服务等行业,还提供了诸如教育、餐饮、食品、母婴等常见的女性岗位,覆盖面广、类型多,共吸引2000余人入场择业,大部分企业在选人用人方面对应聘者专业技能、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要求更高于对性别、生育计划等因素的考量。
  “女性心思细腻,在很多岗位上有竞争优势。”北京嘉德兴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的招聘经理表示,公司在招聘时更看重个人能力,以及职业素养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公司中担任重要职位。
  有女性担心,求职过程中可能面临性别歧视。其实,这种情况正在慢慢改观。建筑工程信息专业的侯女士三年前毕业于省内一家高校,谈起找工作的经历,她说,前两年由于建筑工程专业特点,大部分单位倾向招收男性,“但在今天的招聘会中,我看到好几家单位欢迎女性求职者,感觉到女性就业环境正在一步一步向好发展。”她在招聘会中投递了三份简历,并感受到了用人单位对女性的尊重。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为女性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电商客服、视频主播等职位对女性更加“友好”,这些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备善于沟通、亲和力强等素质,体能消耗相对较少,受到女性求职者的青睐。山西大昌汽车雷克萨斯4S店想招聘汽车主播,主要负责介绍车型并回答网友提问,“综合月薪能达到1万元左右,已经收到不少简历了。”该店行政人事经理魏女士说。
  职场给予更多优惠和关怀
  对于一些女性而言,如何平衡好家庭与事业之间的关系是她们步入职场时的困惑。“对我而言,找工作首要的不是适不适合自己,而是能不能兼顾家庭。”正在找工作的王女士表示,因为要接送孩子上下学,单位离家远近、工作时长是她最要紧的考虑因素,“我比较倾向于服务业,一是自己有经验,二是时间相对较灵活。”
  针对女性求职者的特殊需求和优势,许多招聘单位对学历、工作经验和个人素质等方面给予了更多的优惠和关注。“我们集团在太原市各城区都有连锁药房,实行倒班制,每天工作6个小时,员工入职后可以就近选择。”一家连锁药店的招聘经理说,“我们会对职工进行专业培训与考核,业绩突出的话,不论男女,一年之内就能晋升店长。”
  企业内部对女性的关怀也越来越多。有的企业设置了母婴室,“背奶妈妈”不必在洗手间里躲躲藏藏;有的企业专门针对女性推出了健康保障计划,还有的更注重女性求职者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为女性提供更多的上升空间……
  3月6日,智联招聘发布《2023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50.2%的女性希望事业与家庭兼顾。为了追求职场性别平等,65.6%的女性愿意“增强技能,提高职场竞争力”,高于男性的53.5%。也有62.4%的女性表示要“加强各方面学习,完善自我”,高于男性的55.4%。
  加大对孕哺期妇女权益保护
  目前,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超过四成,但是,女性就业依然面临的一些问题值得关注。《2023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61.1%的女性在求职中被问及婚育情况,23.2%的女性认为婚育影响职场前景,25.5%的女性担心性别会影响升职加薪。
  为改变这种状况,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在积极推动性别平等和女性权益保障的工作。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对强化女性平等就业提出规定,明确禁止招录性别歧视情形、加大对孕哺期妇女权益保护等多项规定。
  具体到山西,多部门联合举办的女性专场招聘会,为拓宽女性就业渠道、深入推进女性就业创业提供了支持。与此同时,我省持续开展“创业创新巾帼行动”“三晋巾帼脱贫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等系列活动,并实施妇女创业就业骨干培育项目,带动逾44.5万名城乡妇女就业。
  近日,《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明确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不断改善职工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支持和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保障生育女职工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职业发展机会和待遇。
  我省明确,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相关休假制度,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完善促进妇女就业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女性劳动者特别是生育再就业女性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落实性别歧视约谈、执法监督机制,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市场环境,保障妇女平等就业。


编   辑:王傲冰


审   核:贾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