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
新闻:18510528811 广告:18510528811

3种情形下,小区可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3-01-20 来源:山西晚报

 哪些小区可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如何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符合哪些条件可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近日,省住建厅出台《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试行)》,以推进和规范我省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


       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其他物业项目参照执行。


 哪些小区按规定可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规定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小区开始交付,但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不足建筑总面积50%的;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暂未成立的;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


       符合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就拟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事项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组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如何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符合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就拟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事项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组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符合组建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就物业管理区域拟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事项进行公告。公告中明确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人选要求、报名方式、起始日期等。公告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两处以上显著位置(显著位置指公告栏、小区出入口、单元门、电梯轿厢内、客服场所等)公示。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社区(村)“两委”、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业主等7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人数的二分之一。


       业主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


       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文化,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交纳物业费用和维修资金;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与物业服务人无直接的利益关系;无《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性行为;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书面承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不以权谋私、失职失责。


       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履行哪些职责?


 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


       履行职责包括: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组织业主依法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人,与解聘的物业服务人进行交接;拟定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协助处理维修资金的使用相关工作以及组织维修资金的补交、续交;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督促物业服务人对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业主交纳物业费用;组织业主制定或者修改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制止;定期向业主通报工作情况,每年公示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业主代表应当交纳的物业费用情况;协调解决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等。



编辑:常东芳


审核:贾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