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曲沃县房产服务中心为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上及线下预售订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意向金;不得投放任何形式的商品房售卖广告等。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代理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否则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备案资格,直至清理出房地产中介市场。
三、凡顶风作案、拒不守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经发现,按相关法律规定重罚重处,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资质;凡阻扰或不配合房地产监管部门检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其他机构或个人承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进行销售和宣传的属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无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属违法行为,所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望广大群众请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不轻信销售人员的承诺和说辞,否则您的财产和资金难以受到保护。
编辑:杨 明
审核:贾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