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一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11-02号)
2022年11月9日,我县一名外地返襄人员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阳性。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1月6日13时左右乘坐出租车(车牌号:甘A81284)从兰州工业学院正门到兰州西站,在候车室候车。14时57分乘坐D2568次列车(3车厢15D座)于20时07分到达襄汾西站,点对点接送至襄汾县古城镇姚村居家隔离。11月7日、8日居家隔离。
请乘坐上述列车或到过相关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立即向属地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或县疫情防控办报备,主动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编 辑:王 晶
审 核:贾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