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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给道路“添堵”被处罚

2022-09-10 来源:山西晋媒手机报网

2022年09月07日14时40分,刘某驾车在大同云冈区新晋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立交桥西路段向东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与由东向西张某荣驾驶的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两车驾驶人本应拍照固定证据并自行撤离事故现场,后续再到快处中心进行保险理赔,然而双方报警后在事故民警引导下驾驶人留存事故证据后而迟迟未能撤离,造成上速路段交通堵塞,对市民出行造成严重影响,直至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妥善处置,及时进行疏导才恢复道路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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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财产损失事故,没有酒后、无证、无号牌等10种特殊情形,不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无争议,都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否则,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自行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依法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并予以处罚。 



文字:李忠阳、候文胜


编辑:王   晶 


审核:贾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