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审结一起制造网络谣言案,被告人霍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据悉,霍某某从短视频平台下载异地水域水质浑浊,垃圾、鱼类漂浮在水面的视频,去除水印后添加“崂山区某村某水库旁边白沙河鱼都在岸边泛滥成灾了这鱼能吃吗”等文字,制作成内容为“白沙河环境污染”的虚假视频,并于2024年4月8日10时41分定位在崂山区某村将该虚假视频通过抖音发布。当日15时许,崂山区相关部门、街道及社区多名工作人员紧急赴现场排查,发现该视频中所发布的污染水体不在某村区域内,视频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
4月8日20时,被告人霍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截至其到案时,该虚假视频播放已16.5万次、转发799次、点赞652次、评论924条。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霍某某编造虚假信息,并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因被告人主动到案并自愿认罪认罚,具备自首情节,综合考量本案中霍某某的犯罪情节及危害后果,法院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霍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互联网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并非“法外之地”。全民自媒体时代,学习、工作、生活都离不开网络,网民可以通过个人社交平台账号在网络空间输出观点、分享生活,但部分网友为了博取关注,编发虚假造谣信息在网络上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编造虚假信息轻则受到治安处罚,重则可能构成犯罪。
编辑:杨明
审核: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