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将“夏季行动”推向深入、落到实处,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城市文化广场,开展了夏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在人流聚集区域,参与宣传的民辅警携带交通安全传单、笔筒、手提袋、宣传资料等,向社区群众发放并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并以“诚信兴商”为主题开展诚信宣传。期间,针对老年人,民警们讲解遵守交通信号灯的重要性,提醒他们出行时注意车辆;对于儿童,民警重点讲解儿童安全头盔和儿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告诫他们骑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年满 12 周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年满 16 周岁;同时,还向广大群众强调了驾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及驾乘车系好安全带的重要性,以帮助大家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文字:张兴亮
编辑:杨明
审核: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