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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违法上高速还钓起了鱼 被司机撞入河中身亡

2022-09-08 来源:山西晚报

  行人上高速公路是法律上明令禁止的,但有人不仅进入高速公路,还在高速公路上钓起鱼来,不幸的是他又遇到一位分心驾驶的司机,一起惨剧就这样发生了。9月7日,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通报了这起事故。


  7月29日13时,家住太原市晋源区罗城社区的孟某某进入太原环城高速公路滨河西收费站匝道,因该匝道下方是汾河,他就站在匝道内开始钓鱼。恰巧于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途经此处,由于车速较快且分心驾驶,车辆撞上匝道护墙并撞到正在钓鱼的孟某某,致使孟某某掉入河中不幸身亡。


  目前,高速交警已在该路段增设了行人禁止进入高速、禁止钓鱼、车辆减速慢行的提示牌,且在护墙上又增加了隔离护网。但更多的还是要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行人坚决不上高速公路,因为高速公路上车多,车速快,危险时时存在。驾驶人开车切勿分心驾驶,遇有匝道、桥、弯等特殊路段应按照限速规定行驶。


  高速交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因行人自己违法上高速而导致事故发生,在责任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警表示,通过这起“血案”,交警希望所有人都能引以为戒,切勿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编辑:王傲冰   


审核:贾   立